关于深入开展“党课进基层”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07 09:42:37 作者: 点击量:
各党(总)支部、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党课进基层”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太学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深入开展“党课进基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党课人员
各级党员干部要到基层一线支部讲党课。具体讲党课人员范围是:
1.镇党员班子成员;
2.定点扶贫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结对共建村联合党总支第一书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
3.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讲党课主题和对象
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围绕落实县委“三看三争”目标要求和“142”总体部署,围绕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围绕牛镇镇“六大发展战略”,围绕基层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级分层讲党课。
1.镇党委书记到镇机关支部和所联系的村、镇党员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村和镇直单位、非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到所联系帮扶村等基层单位党支部,为党员讲一堂党课;
2.定点扶贫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在所在村,结对共建村联合党总支第一书记到村,非公企业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企业,为党员讲一堂党课;
3.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实际,在所在党总支(支部)讲一堂党课。
三、讲党课时间
基层党组织书记在七一前后讲党课;其他同志讲党课要于7月20日前结束。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村、镇直各单位在联系确定讲党课对象和时间时,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基层单位出现讲党课扎堆现象,使“党课进基层”活动均衡开展。
2.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紧扣党课主题,认真做好讲党课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党课进基层”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将“党课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于每周二上午10点前报镇学做办。
中共牛镇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