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民兵认真贯彻落实好《民兵工作条例》,积极完成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服预备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事训练等项业务工作及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他任务。
2、抓好民兵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好季课教育。结合征兵、民兵整组工作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2-3次群众性的国防教育活动。
3、组织和带领民兵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方。
4、组织和带领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5、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军烈属优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