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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表时间:2017-06-01 14:41:44 作者: 点击量:

 

巡  察  公  告
 
根据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委第巡察组于2017年518日至615日对天华镇党委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天华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到村(居)委会
二、主要任务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6.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受理天华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镇直单位和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固0556-4268558      ,手机:15855646310      
    2.电子邮件信箱:thxwxcyz@163.com
3.举报信箱设置地点:老政府门口、政府大楼广场入口、学校门口              
4.邮政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3号 县纪委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5.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天华镇老政府三楼(公安派出所对面)
(三)受理时间
2017年516日至6月1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太湖县委第巡察组
      2017年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