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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水村村干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7-07-03 16:47:33 作者: 点击量:

 

涧水村村干部相关制度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
1、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和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并按时报镇农组办进行调阅。
     2、村干部要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部门和镇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不能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鼓励村干部在职参加自学、函授教育,不断提高学历层次。
履职制度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确定计划生育、低保、大病救助、贫困户扶持、救灾补助对象等事项,由村“两委会”共同研究决定。符合“四议两公开”范围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讨论决定。因工作程序不规范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镇村干部治庸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2、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以下事项均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一)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村重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流转事宜;村公益事业建设及资金使用;集体资产的拍卖、发包、租赁、抵押;村民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二)发生自然灾害、疫情、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意外伤亡事件、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要信访苗头性问题。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实行定期交流汇报工作制度。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村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地就专项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汇报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个别影响工作进展或社会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村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向镇上领导请示汇报,共同协调解决。
    
工作作风制度
1、严禁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打麻将、下象棋、打扑克、上网聊天、玩游戏,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
    2、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镇党委副书记或会议召集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或迟到、早退的一律接受党委政府相应的处罚。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优亲厚友。严格实行村帐镇管制度,定期进行政务、财务公开,对坐收坐支、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外出(包括联系村上公务、学习培训、观摩考察等)三天以内由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审批,三天以上由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其它村干部因公外出五天以内,由支部书记批准,外出五天以上报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视为脱岗,接受相应处罚。
廉洁自律制度
1、勤政为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村民办事,不准推诿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实行办事“首长责任制” 。
2、廉洁自律,不准公款赠送和收受“红包”或索贿受贿、行贿,不准接受有碍公务的宴请或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和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挥霍集体钱财,不准以任何方式侵吞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不准干扰各项经济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3、作风民主、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办事公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4、诚信坦诚,不准伪造和销毁证据,不准隐瞒案件真相,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不准捏造事实告陷害他人,不准对发表批语评意见者检举、揭发者进行报复,不准拉帮结派影响团结。
5、严格守法,不准参与、支持包庇走私、骗税逃税、贩黄制黄、吸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