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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村党员议事会制度

发表时间:2018-01-09 17:53:17 作者:方玉 点击量:

 

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就是在村一级建立由部分党员代表组成的议事会,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和要求,商议村级决策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决策、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一项制度。通过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员先行动”的党内民主建设新举措,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员权力的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党员的政治荣誉感,从而提高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
1、商议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班子任期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
2、商议本村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党务、村务管理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等有关事项。
3、商议群众关心的道路、饮用水、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的有关工作。
4、按照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商议本村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5、对本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工作建议。
6、对村里已经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积极完成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7、其他需要党员议事会讨论的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组成
党员议事会一般由15—20名党员组成。原则上由各个党小组推选产生,每个党小组推选1—2人。党员议事会的任期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党员议事会成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应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种养殖经营大户党员、非公企业党员、老党员等。
议事会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村内工作或居住的中共正式党员,能在本村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
4、有一定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党员议事会设会长1人,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会长1人,可由在本村具有较高威望的老党员或离职老村干部党员担任。
    三、党员议事会议事程序
1、党员议事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党组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议,应召开村党员议事会。
2、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议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3、村党组织委员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议事议题。并于会前一周将议事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议事会成员。
4、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5、议事会上,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
6、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议事会议事情况,按照组织原则做出决议。
7、议事会议事及村党支部决议贯彻情况要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就是在村一级建立由部分党员代表组成的议事会,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和要求,商议村级决策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决策、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一项制度。通过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员先行动”的党内民主建设新举措,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员权力的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党员的政治荣誉感,从而提高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
1、商议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班子任期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
2、商议本村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党务、村务管理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等有关事项。
3、商议群众关心的道路、饮用水、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的有关工作。
4、按照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商议本村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5、对本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工作建议。
6、对村里已经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积极完成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7、其他需要党员议事会讨论的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组成
党员议事会一般由15—20名党员组成。原则上由各个党小组推选产生,每个党小组推选1—2人。党员议事会的任期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党员议事会成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应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种养殖经营大户党员、非公企业党员、老党员等。
议事会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村内工作或居住的中共正式党员,能在本村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
4、有一定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党员议事会设会长1人,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会长1人,可由在本村具有较高威望的老党员或离职老村干部党员担任。
    三、党员议事会议事程序
1、党员议事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党组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议,应召开村党员议事会。
2、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议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3、村党组织委员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议事议题。并于会前一周将议事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议事会成员。
4、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5、议事会上,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
6、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议事会议事情况,按照组织原则做出决议。
7、议事会议事及村党支部决议贯彻情况要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