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有关事项明确
发表时间:2018-04-23 17:22:22 作者:詹叶彬 点击量:
合盈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合盈公司,系在村党总支和村委会领导下,按照法律和章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村、社、公司三者一体,合作社和公司所有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全体村民受益。叶克诚同志任合作社理事长(法人代表),洪卫东、罗友迪、叶少伍同志任副理事长,主办会计、出纳会计分设,出纳会计由詹叶彬同志兼任,主办会计待换届后确定,叶池周同志任监事,待换届调整后所有村民组长任理事,每户户主作为合作社社员(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叶克诚同志任合盈公司法人代表,主办会计、出纳会计分设,出纳会计由詹叶彬同志兼任,主办会计待换届后确定。
合盈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合盈公司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涉及经营方向、人员调整、资金支出等重要事项,必须坚持村党总支的领导,贯彻村两委会议决议。合盈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合盈公司每半年向村两委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公开一次财务收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