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霞村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发表时间:2017-06-16 14:21:27 作者: 点击量:
2015年5月7日,当事人何某驾驶小轿车在去浙江工作的路上与一挂车追尾,致何某车上乘客罗某受伤成植物人,2017年6月13日死亡的交通事故。现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2017年6月14日,请求镇调委会帮其调解,小池镇司法所何成良所长、石霞村两委等参加调解。
调解员接到申请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调委会成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提出了自己的请求,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问题。遂双方围绕赔偿数额展开调解,经过镇村调解员长达12小时的努力,纠纷最终得以解决:何某除前期给付的医疗费外,同意再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贰拾伍万元。分四次付清,签订三天内支付拾叁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底各支付肆万元。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