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流程
发表时间:2018-06-05 11:31:49 作者:方叶斌 点击量:
一、 省内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本人经党支部(总支)核准后持党员身份证和党费证到转出地上级党(工)委提出转出申请→转出地上级党(工)委核实党员相关信息后发起网上接转→党员持党员身份证和党费证前往目标党组织上级党(工)委报到→目标党组织上级党(工)委核实党员相关信息后进行网上接收并指派到目标党支部→党员前往目标党(总支)支部报到。
二、 省外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本人经党支部(总支)核准后持党员身份证和党费证到转出地上级党(工)委提出转出申请→转出地上级党(工)委核实党员相关信息后发起网上接转→党员持党员身份证和党费证前往组织部报到并获取党员关系转出介绍信(纸质)和党员基本而信息采集表→持组织部纸质介绍信和信息采集表前往目标党支部所属的具有全国范围接转权限的党组织(组织部或党委)报到→前往目标党组织上级党(工)委报到→目标党组织上级党(工)委核实党员相关信息后进行网上接收并指派到目标党支部→党员前往目标党(总支)支部报到。
备注:1、省内接转组织关系的一律不得开具纸质介绍信;
2、党支部有上级机关党委、总支的要经机关党委、总支核准方可进入下一流程。党员本人因特殊情况不便自行办理时可委托亲朋或所在支部组织委员代办,但党(工)委要通过电话确认党员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发起网上接转;
3、没有纳入全国党员系统的退伍军人党员及部分银行系统党员参照省外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