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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09 11:34:29 作者:方叶斌 点击量:

 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华能花凉亭水电公司党委,供电公司党委教育局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电〔201827号)要现就做好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16、2017年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费收缴方面。主要检查基层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核定党员应缴党费;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比例及时、上缴党费;党费收缴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三有两登记”(即有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证、党费收据,基层党支部收缴党员党费应在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簿上登记,上级党组织收缴下级党组织党费需开具党费收据)等情况。

2党费使用方面。主要检查对县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范围使用和下拨党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补交党费是否按规定使用。 

3党费管理方面。主要检查党费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定期检查制度是否坚持落实到位;党费使用相关票据是否齐全,相关资料是否归档管理各种党费收缴等工作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开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

检查分自查和集中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510日前,由各基层党(工)委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511日-15日委组织部组织检查组随机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党费账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在检查县委组织部党费工作基础上,每个县抽查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乡镇、村或社区基层党组织各一个 

三、  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抓好自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在做好自查的同时,切实加强各单位所属单位党费工作的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2做好抽查准备工作各基层党(工)整理好2016年-2017年的党费工作相关资料(党费核定、党费收缴、党费下拨、使用、公示公开等相关资料、记录本、票据等),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高度重视党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认真分析此次检查结果,努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党费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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