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表时间:2017-05-25 17:35:31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5月18日至6月15日对新仓镇党委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新仓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到村(居)委会。
二、主要任务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6.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受理新仓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镇直单位和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固定电话:0556-4501508,手机:15855636140。
2、电子邮件信箱:thxwxcrz@163.com
3、举报信箱设置地点:新仓镇政府、新仓镇计生办、新仓镇供电所。
4、邮政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3号 县纪委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5、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新仓镇计生办。
(三)受理时间
2017年5月18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太湖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