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须知
发表时间:2017-04-13 15:26:21 作者: 点击量:
党员朋友们:
现将组织关系转出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党员关系转出前,请您先与接收单位联系,询问党员关系转入党组织名称以及上级党组织全称。(例如,转往县内党组织:转到“光华铝业公司党支部”,其上级党委应该是“开发区党工委”;转往县外党组织:转到“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工委”,其上级党委应该是“沈阳市委组织部”)。
2、党员关系转出程序为:
转往县内党组织:党员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党员转出证明(内容含党员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出原因、转往党组织名称、党费交纳情况等)→党员携带转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到新仓镇农组办)开具转出《介绍信》,并从党务系统转出党员个人信息电子数据包→党员携带《介绍信》及电子数据包(U盘拷贝)到接收地党(工)委办理转入手续。
转外县外党组织:党员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党员转出证明(内容含党员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出原因、转往党组织名称、党费交纳情况等)→党员携带转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到 新仓镇农组办)开具转出《介绍信》,并在党务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党员携带新仓镇党委开具的转出《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办理(地址:太湖县新城普贤路2号县委楼三楼“组织科”办公室)。
3、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转入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完成,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回或传真回“回执联”(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新仓镇人民政府农组办,联系人:宋玉琴,手机:15755606877,电话(传真):05564501612)。
4、办理党员档案转递,请与新仓镇党委组织关系接转业务人员对接确认。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千万不可遗失。若不慎遗失,务必及时向新仓镇党委反映,新仓镇党委将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新仓镇党委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地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除名处理。
7、提醒预备党员注意事项:
①牢记自己预备期开始时间(入党时间);
②每3个月主动递交一次思想汇报到接收地党支部;
③预备期满一年,应提前半个月左右主动向接收地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④预备党员本人要参加转正支部大会。
中共 新仓镇委员会 0556-(电话)45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