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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7-05-28 10:03:20 作者: 点击量:

 
一、 基本原则      
实施“全程代理办事制”,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便民原则:便民就是全程办事代理制,让村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由于代替群众直接办理,切实减轻群众办事的负担,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公开原则:公开就是结合村务公开制度,实行肥沃项目、服务对象、责任人、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做到能不能办、如何办、谁来办、什么时间办完清楚明白,以便群众更好实施监督。    
依法原则: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即合法,又让群众满意。    
高效原则:结合服务承承诺制,对每一件群众申请办理事项,严格规定承诺时间,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各种范围     
共承办15项事项。即:残疾证申办、生殖保健服务卡申办、二胎准生证申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办、独生子女光荣证申办、出生登记申办、婚迁、大、中专学生户口回迁申办、农村居民做低生活保障申办、农村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申办、全体工商户执照申办、村民建房申办、企业登记申办、申办、申请营业登记等。
三、全程代理受理室工作人员职责     
1、受理人:即代理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申办人的接待、咨询解答,申办项目办理、转办、答复、陪同服务以及监查督办等。    
2、全程代理人:即对受理事项进行全程代理工作人员。为分管村干部,主要负责监督具体办理在承诺期限内所承办的事项;对办结事项复核、移交代理处。    
具体办理人:即负责事项办理或承办某一办理环节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在承诺期内办结本工作环节所办的事项;及时向全程代理人移交办理材料。
四、工作制度    
为保证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村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只要群众有申办事项都要及时受理,或作出负责任的解释,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允许不管不问。    
2、直接办结制。对申办人手续齐全、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要即受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3、承诺代理制。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由受理人向申办人出具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阳光”办理制。将为民服务项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规定收费标准以及工作纪律等,汇编成册,张榜上墙,实行“阳光”作业,严禁暗箱操作,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