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举措”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2016-08-01 09:37:59  作者:  浏览量:  

   今年以来,针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安徽“回头看”反馈的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太湖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组织部门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该县26个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86个行业协会和学会组织有兼职干部52人,其中14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审批手续、38人均已提出书面辞职。

    一、吃透政策达成共识。深入了解和掌握上级政策规定,明确开展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策规定,该县整治规范范围为在职科级及以下机关干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离退休干部(含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领导人员)。今年省市组织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方案,要求对党政机关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理顺规范行业协会和学会各项工作。针对这些政策要求,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层面、分类别、多场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传达学习。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研究成立县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办公室有关工作,同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出台方案切合实际。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常委会,先后多次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民政等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单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在2014年以来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会同纪委、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了《在全县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检查有无未经组织审批违规兼职及取酬、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以及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等违规行为,检查本单位有无向行业协会及学会输送权力和利益、向行业协会和学会购买服务不规范、在所属行业协会和学会违规开支费用、借机关影响乱评比乱表彰等问题。

    四、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实行“三单”管理,落实各项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务实高效推进。一是建立任务清单。对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逐项理清每一个工作阶段、工作环节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报告、旬调度、月总结”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挂销号”管理。二是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要点安排表,明确主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领导,方便了解活动进展、掌握工作进度。三是建立督查清单。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一些大的系统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整治不力的单位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王海生、肖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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