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市党员远教站点 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 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53号],对全省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我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远教站点 各乡镇党委要对本地站点进行全面自查,对省委组织部随机抽取的样本点(附件1)对照省远教终端站点检查验收评估表(附件2)进行初步验收,并完善验收表格。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上述13个站点进行重点抽查。 二、建立健全远教档案 各乡镇要对远程教育工作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收集归档,凡是涉及远程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图片、站点名册等所有资料均要整理归档。各基层站点也要建立健全远程教育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站点建设施工单、验收单、管理制度、设备清单、播放记录等所有资料并装订成册。 三、切实抓好迎检工作落实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分管书记、组织委员要具体抓。要会同当地电信支局(营业部)负责人组成检查验收小组,由各乡镇分管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检查验收组组长,逐个站点上门,对照《安徽省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检查验收评估表》逐项、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站点要督促各站点和电信网点及时进行整改。 省随机抽查的13个站点自查验收工作要于12月5日前结束,并填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乡(镇)、村各留存一份归档,报送县党员电教中心一份。其他站点自查工作12月10日前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30日 抄:县电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