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湖县人社局《关于放宽我县乡镇基层专技人员职称聘任条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太人社发[2016]1号)文件,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符合我县放宽政策聘任的乡镇基层专技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符合条件 | 拟聘岗位 | 
        
            | 1 | 新仓镇中心卫生院 | 章秀娟 | (一)、(二) | 三级主治医师岗位 | 
        
            |   | 江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罗继明 | (一)、(二) | 高级兽医师三级岗位 | 
    
   注:(一)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二)在乡镇基层连续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三)2016年1月1日以后从县属以上事业单位对口交流到乡镇事业单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3日至7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专技办反映。联系电话:0556-4180843  
太湖县人社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