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湖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18-06-07 08:39:58  作者:农组办  浏览量:  


 

关于印发《太湖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现将《太湖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太湖县扶贫办

 

太湖县财政局           太湖县农业委员会

                            

                         2018530

报:市委组织部、市民生办。

太湖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庆组字〔2018〕46号)、《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通知》(太政发〔2018〕4号)要求,现就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8〕5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和《安庆市扶贫项目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宜脱办〔2017〕26号),为支持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第七批扶贫工作队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加大财政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精神,合理有效利用省财政安排的贫困村和已出列但发展仍薄弱村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加强帮扶经费保障,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三、实施内容

1.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万元,由第七批扶贫工作队按照《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329号),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

2.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每个扶贫工作队每年办公经费3万元,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四、资金筹措和拨付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和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均由省财政承担。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机制。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将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财政。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分局),再由乡镇拨付到贫困村资金账户;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到县选派办专户,各选派帮扶干部对照办公经费使用范围和报销要求,到县选派办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五、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县制定《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资金筹措、分年度目标任务、组织保障、工作要求等。经审核确认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生办备案。

六、资金监管

县财政部门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定期向省、市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负责监管,定期向省选派协调办和市选派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七、绩效评价

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部门将采取乡自查、县申报、市评定、省验收的方式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民生工程绩效奖补指标范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将根据市专项考评办法,制定相应的专项考评办法,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确保第七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按要求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八、工作要求

1.建立实施机制。成立党建引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组织、财政、扶贫、农委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推进任务落实。

2.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县农委、扶贫办负责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督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县农组办负责制定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经费管理和报销;县财政局对照目标任务,足额安排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并会同扶贫办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强督查宣传。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财政、扶贫、农委等单位对6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县民生办和省市主流媒体别报送至少1篇信息,并注重舆情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

太湖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潘茂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   周盛国(县委组织部农组办主任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勃(县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叶江华(县扶贫办副主任)

   鲁水华(县委组织部农组办副主任

              杨金群(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

              方彩华(县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

唐继楼(县农委计划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农组办,周盛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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