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开发区龙安村先锋网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太湖县先锋网 >> 龙安村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转诊转院】新农合参合患者如何办理转诊转院?

发表时间:2018-06-25 08:48:00 作者:太湖新农合 点击量:

  一、2016、2017年已脱贫及未脱贫贫困人口转诊
 

      (A)“351”政策在县外省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需转诊

      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急危重症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合管中心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转诊备案联系电话:县人民医院:4187725 县中医院:4162417;县合管中心:5115999。

      县人民医院负责弥陀、百里、牛镇、汤泉、寺前、小池、晋熙、新仓、城西等乡镇。

      县中医院负责北中、刘畈、天华、江塘、徐桥、大石、开发区等片区相关业务。】

      未履行转诊手续转往县域外的或符合下转条件不服从转诊安排的,不享受贫困人口“351”政府兜底政策。

      (B)“1579”政策在省外住院需备案

        自2018年7月1日起,2016、2017年已脱贫及未脱贫贫困人口在省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指普通住院,不含意外伤害及分娩住院)须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合管中心履行备案手续,否则不享受健康脱贫“1579”政策
 

      二、2014、2015年已脱贫贫困人口及非贫困人口转诊

      (是指该类人群基于“1579”政策在县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转诊。)

      自2018年7月1日起,新农合参合居民到县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指普通住院,不含意外伤害及分娩住院)就诊,须到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危急重症患者先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合管中心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否则不享受健康脱贫“1579”政策。

      转诊备案联系人及电话:县人民医院:4187725 县中医院:4162417;县合管中心:511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