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蕉村村民交通安全公约
发表时间:2017-03-14 10:28:55 作者: 点击量:
为了加强我村境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村民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经村两委讨论起草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订立我村村民交通安全公约如下
1、全体村民要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自觉服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
3、窗体顶端
2、所有村民均不得在道路上乱停车辆、堆物、摆摊设点、搭棚盖房打谷晒场。
窗体顶端
3、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车,必须有成年人带领,骑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双手离把,扶肩并行,互相追逐。不准曲线行驶或攀扶车辆,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
窗体顶端
4、所有村民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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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有村民购买车辆须主动及时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领牌照和驾驶证按规定的期限参加年度检审和保险严禁无号牌和未参加年度检审的车辆上路行驶。
6、如有村民在行车中发生或遇有交通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0、122或向附近的值勤、巡逻的交通民警、交警中队报告同时做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工作。
7、所有村民外出行走时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无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穿马路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8、各村村民要积极参与村内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
9、全村人员要自觉爱护道路交通设施不随意损毁拆移。
10、所有村民要经常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敢于制止、做证、敢于检举和揭发。
窗体顶端
11、以上各条,希全体村民共同遵守,互相监督。
芭蕉村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