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园社区参加太湖县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发表时间:2017-07-10 15:12:02 作者: 点击量:
2017年7月10日下午,太湖县人社局组织召开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人社局朱局长、社区工委刘书记、地税局韦主任、残联刘组长、乡镇各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医保汪刘平副主任就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就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管理系统操作作了图文并茂的深入讲解。
据悉,太湖县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社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般居民(包括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A类低保对象和重残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B类和C类低保对象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90元和140元。
社区提醒各参保对象,请及时前往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续保手续,避免医疗保险待遇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