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第七批)名单公示有关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7-12-15 12:25:34 作者:戴国梁 点击量:
太湖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第七批)名单公示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太湖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社居委初审的基础上,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优先予以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了复审、入户核查,对沈美玲、葛月清等115户家庭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现予公示。公示地点:
1、太湖县政府网,网址:www.thx.gov.cn;
2、太湖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thfdc.gov.cn;
3、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门厅西侧政务公开栏;
4、晋熙镇各社居委公示栏(公示本社区的申请对象)。
公示期:2017年12月13日——12月19日。
如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县房地产管理局三楼,联系电话:4162719
太湖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