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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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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03 09:56:17 作者: 点击量:

社区广大居民:

 

每年的71日至920日,未成年人、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需到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或户口地的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今年的医保参保工作已经开始,城镇居民(包括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年,A类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10元,B类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缴费90元,C类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缴费140元。请辖区内广大居民速速办理,长河社区竭诚为您服务!

 

 

晋熙镇长河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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