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不转诊备案不享受健康脱贫“1579”
发表时间:2018-07-01 19:16:12 作者:太湖新农合 点击量: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医疗补充保障工作的通知》(太政办秘〔2018〕66号)及省市县分级诊疗有关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新农合参合居民到县外省内医疗机构住院就诊,须到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危急重症患者先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合管中心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享受 “351”政策的贫困人口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须履行备案手续,否则均不享受健康脱贫1579政策。
转诊备案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 4187725
县中医院 4162417
县合管中心 5115999
太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太 湖 县 扶 贫 办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