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发表时间:2017-06-27 18:46:11 作者: 点击量: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在籍在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按最高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发放。分学期打卡发放。
资助相关事项
资助对象
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建档提卡每生每学年3000元
实施步骤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发放方式
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资金发放后一周内,由就读学校将《太湖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同时发送手机短信提醒。
一、免学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在县内公办、民办高中就读的一律按免学杂费标准减免学杂费(不包括住宿费)。
资助相关事项
资助对象
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太湖中学、太湖二中、弥陀中学每学年每生1700元,朴初中学、牛镇中学、徐桥中学每生每学年1400元,熙湖高中每生每学年700元(均不含住宿费);
实施步骤
①已经认定的符合免学杂费对象条件的在校生,公办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出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②高一年级新生由教育局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的学生信息报县扶贫办、县残联、县民政局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并指导学校做好免学杂费工作。
③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就读学校将《太湖县普通高中免学费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
发放方式
县教育局按实际免学杂费人数和学杂费标准,分学期将因免除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学校。
案例解读
今年40多岁的洪哥家在小池镇红星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外地打点散工谋生。人穷志不穷,洪哥的孩子用功读书考上了省示范高中——太湖中学,可学费和生活费让本不富裕的家庭犯了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他的孩子不仅免除了学费,还享受到国家每学年3000元的助学金,洪哥能安心让孩子去上学的同时,孩子也会更加专心于学习,不会考虑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