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发表时间:2017-06-27 19:27:46 作者: 点击量: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选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JP2〗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宣传教育“五个一”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具体开展“五个一”活动。
(1)发放一张提醒卡。将“九严禁”的要求及市、县、乡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手中。
(2)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3)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引以为戒。
(4)进行一次专题谈话。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
(5)签订一份承诺书。组织换届考察组人员、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以及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人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增强严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各地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要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
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党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联合派出督查组开展督导。注重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报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备案。换届考察组在做好换届考察工作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监督换届风气的职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