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太湖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9-13 11:42:59 作者: 点击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精神,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助力脱贫攻坚,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于2017年9月至11月上旬举办以“智慧青春 共赢未来”为主题的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形式
(一)本次大赛由县人社局、团县委主办,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县技工学校承办,相关成员单位协办。成立太湖县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信息发布、有关赛事安排、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为本县内年满18周岁、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
(三)参赛项目可以是个人设计,也可以是团队设计。以团队设计形式参赛的,其团队人数不能超过3人,需明确一名领队,每个参赛主体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四)参赛项目必须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并基于具体的产品、服务,着眼于特定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策略,分析创业机会,阐述可行性,包括执行总结、项目介绍、市场分析、总体安排与发展策略、创业团队、资金运作与财务预测、风险应对、远景规划等,形成一份完整、详细的创业计划书。
(五)鼓励已在本县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国统字〔2011〕75号),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创业团队报名参赛。
(六)创业主体原则上为太湖籍且未在县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过奖项。
二、大赛实施步骤
(一)宣传与报名阶段(9月11日- 9月22日)。通过太湖政府网、新闻网、电视台、人社网、太湖共青团以及县内自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广泛宣传本次大赛意义;各乡镇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发动与报名组织工作。
参赛个人或团队报名时,需填写《太湖县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附参赛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2张;创业项目介绍,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字数不少于2000字;已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各乡镇、开发区选送项目集中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其他人员或团队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邀请创业导师对报名个人或团队进行报名培训,课程从报名材料填写、创业项目介绍等多方面进行辅导,指导参赛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对报名信息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同时邀请历届市创业大赛的获奖选手为参赛选手做比赛经验分享。
(二)初赛阶段(9月23日-9月30日)。大赛组委会从县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成功创业企业主以及参加过各级创业大赛的优秀选手中,邀请人员组成初赛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进入复赛的项目。
(三)复赛阶段(10月1日-10月9日)。大赛组委会邀请市、县创业指导专家组成复赛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
(四)决赛阶段(10月10日-11月8日)。大赛组委会邀请省、市创业指导专家组成评委会,择优评定获奖项目。
1.进入决赛选手必须准备好详细材料,如实物、图片、PPT幻灯片、视频等,并准备好答辩,在决赛前大赛组委会组织创业辅导专家将对选手进行指导,并组织现场模拟对抗赛;
2.对各参赛项目制作VCR短片,并对决赛现场通过视频直播和录播;
3.决赛采取选手介绍、创业计划书评审、项目展示、现场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
三、奖励政策
决赛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一等奖1个,奖励2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5000元;优胜奖,各奖励1000元;优秀组织奖若干个,授予初赛组织工作成绩出色的有关乡镇和单位。根据全市创业大赛参赛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决赛总成绩居前的项目由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市大赛。参赛选手的作品未获奖的,大赛组委会有权经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修改完善后纳入县创业项目库。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报名、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于2017年9月18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马小丽,电话:4162613)。各乡镇推荐选送参赛项目不少于3个,县经济开发区推荐选送参赛项目不少于8个。
五、其他事项
所有报名、参赛项目材料概不退稿(实物、模型除外),请自行保留底稿。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项目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行为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太湖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参赛报名表
中共太湖县委办公室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
大赛组委会名单
组 长:方 勇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陈时彪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道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郝 莹 (团县委书记)
成 员:李宗青 (县委办副主任)
方素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潘启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振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红梅 (花管处副主任、旅游局局长)
殷耀龙 (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文群 (县经科信委副主任)
余 浩 (县公安局副政委)
倪宏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余红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建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正友 (县农委副主任)
张灿华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富强 (县文化委纪检组长)
戴 明 (县环保局副局长)
郭红玲 (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吴学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太华 (县国税局副局长)
王建国 (地税局副局长)
刘立平 (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建华 (扶贫办副主任)
贺志君 (商务局副局长)
叶术兵 (招商局副局长)
王丽华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慧玲 (县妇联副主席)
方英豪 (县工商联副主席)
杨世革 (县残联副理事长)
刘战华 (县科协副主席)
王 鹏 (县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韦正斌 (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方 强 (农商行副行长)
孙 鹏 (徽商银行副行长)
朱 锐 (邮储银行副行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韦正斌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