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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四风”立新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05 作者:[打印][关闭]

各局室、龙安村:


     为进一步提振精气神,从严依规治党,反“四风”立新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坚决履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与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程序;坚决推进政务公开,透明用权。坚决反对拈轻怕重,推诿扯皮,自由散漫的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勤勉敬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精神。坚持反腐与反懒并举,重点围绕“到现场、进车间、入村户、立新风、守纪律,强服务,提效能”等,找差距、抓整改、强提升,建设“俭朴、法治、公正、透明、高效”开发区。现结合开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今日事,今日毕。

网上平台公文必须每天定时上线阅处,批示处理意见应明确清晰,平台公文不留存过夜。


二、应公开,尽公开。
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班子成员、龙安村主要负责同志离岗外出必须书面向党工委报告,通过政务平台履行请销假程序,班子成员外出情况、工作动态及时通过开发区网站对外公开。“三公”经费按月公开。


三、到现场,进车间。
各部门建立“到现场,进车间”检查日志,拆迁办及龙安村建立“入村户”和接待群众日志。企业服务中心归口对接企业事务,拆迁办归口对接群众事务,填写办事登记登记表及反馈评价,网上公示。


四、立新风,守纪律。
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必须令行禁止,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严格遵守保密及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时办理交办事项。凡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工程发包、项目立项等重要文件、会议纪要、合同文本等,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经法律顾问签署合法性审查意见后方可加盖公章。


五、强服务,提效能。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宣传教育,适时组织一线服务人员赴发达、沿海地区参观学习,开展每月“服务之星”网上评比,奖惩并举,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六、周督查,月总结。
开发区办公室会同纪工委开展督查,对工作拖拉、懒政怠政行为在平台上通报,并上报县纪委。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党工委班子成员、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做表率,绝不允许有例外。

     特此通知。


中共太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太湖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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