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卫生系统积极选派卫技人员上挂下派锻炼后备管理型干部
发布:2013-04-18 09:50:09 作者: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实施干部队伍“活力工程”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干部成长空间和锻炼平台,太湖县卫生局结合全县卫生系统的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派优秀卫技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太湖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上挂锻炼实施办法(试行)》。
意见和办法规定,上挂锻炼的主要对象为各乡镇卫生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40周岁左右(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一般为1年,上挂锻炼的单位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县卫生局机关。下派锻炼的对象主要是卫生局机关干部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优秀卫技人员,选派采取挂职锻炼的形式,主要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挂任第一院长或副院长,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挂职人员均不占接收单位的领导职数。
意见和办法要求,对上挂的干部派出单位和接受单位要建立上下联系和跟踪考察机制,共同负责上挂人员的日常管理,接受单位要加强教育和培养,指派专人负责思想教育和工作上的“传、帮、带”,派出单位要加强与接受单位联系,协助接受单位做好上挂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经常关心和了解上挂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定期走访,跟踪管理;对下派干部,挂职期间与原单位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县卫生局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县卫生局为每名选派人员统筹安排5000元/年办公经费,对所挂职的卫生院优先安排各类项目和专项发展资金。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选派人员任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选派卫技人员上挂下派,实现上下双向交流,通过学习,在工作理念、方式方法、业务技能等方面,使选派人员更直接、更全面的得到锻炼,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意见和办法规定,上挂锻炼的主要对象为各乡镇卫生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40周岁左右(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一般为1年,上挂锻炼的单位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县卫生局机关。下派锻炼的对象主要是卫生局机关干部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优秀卫技人员,选派采取挂职锻炼的形式,主要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挂任第一院长或副院长,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挂职人员均不占接收单位的领导职数。
意见和办法要求,对上挂的干部派出单位和接受单位要建立上下联系和跟踪考察机制,共同负责上挂人员的日常管理,接受单位要加强教育和培养,指派专人负责思想教育和工作上的“传、帮、带”,派出单位要加强与接受单位联系,协助接受单位做好上挂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经常关心和了解上挂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定期走访,跟踪管理;对下派干部,挂职期间与原单位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县卫生局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县卫生局为每名选派人员统筹安排5000元/年办公经费,对所挂职的卫生院优先安排各类项目和专项发展资金。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选派人员任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选派卫技人员上挂下派,实现上下双向交流,通过学习,在工作理念、方式方法、业务技能等方面,使选派人员更直接、更全面的得到锻炼,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