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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湖县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5 作者:[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湖县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经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太湖县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对“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

(一)基本情况。“十二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持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五年中未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每年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范围内。2011—2015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五年获市政府表彰,县政府均被评为安庆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1. 责任落实更加严格。我县出台了《太湖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县政府与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 安全基础更加扎实。2013年开展了“安全太湖建设年”活动,2014年开展了“安全太湖提升年”活动,2015年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县政府加大了安全投入,从2014年开始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了安全生产培训、企业标准化建设、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安全生产隐患信息排查系统创建等工作开展,五年来我县创建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77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达标企业22家、安全生产隐患信息排查系统企业42家。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从严审批把关。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严格前置安全审查,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乡镇、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应急演练60余次。
  3. 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接送学生车辆、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行风监督员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实现了行政审批提速提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实现暗查暗访制度化、常态化。
  4. 隐患排查更加细致。我县出台了《太湖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月排查制、隐患排查登记销号制、督查制、约谈制、挂牌督办制。随着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网络系统全面建成,初步形成了纵向贯通乡镇和企业、横向扩展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对企业隐患的自查、上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5. 专项整治更加有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我县保持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针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县安监、公安、消防、交运、国土、市场监管、经科信、住建、教育、环保、农机等部门加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着力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职业卫生、消防、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春节、清明、汛期、高温季节等事故易发期,抓住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严查严打、严防严控,全面排查整改隐患,从源头上化解了事故风险。五年来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400余条,消除隐患6360多个,关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非法企业72家。
  6. 安全氛围更加浓厚。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我县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在注重抓好监管队伍学习培训的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作用,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形势,传播安全生产信息,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开辟安全生产常识宣传专栏,加大舆论宣传及监督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社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五年来共举办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班140期,参加培训人数达15000人次。编印安全生产培训教材30000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万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十二五”期间,在肯定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深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还存在一些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企业责任落实不够。少数单位或企业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仍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生产职责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企业违章指挥,劳动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仍然存在。
  2. 安全生产基础不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滞后,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累积欠账严重。我县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事故隐患多,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没有真正建立,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防护设施简陋,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3. 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就目前来看,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以及监管手段与履行任务不相适应,专业监管技术人员缺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还有待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应急管理基础薄弱,不能对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监察,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进程,大力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 ”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察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安全生产新格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控制处于全市领先位次。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安全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加快我县安全生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依法治安。加快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体制。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考核、奖励激励、现场检查、网上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执法问责及绩效评估等机制。建立县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专家参加专项监察、安全督查、执法检查、暗查暗访、交互检查等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专家抽查排查隐患及整改验收,建立专家排查隐患保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通报、约谈机制,对未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超过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时序进度及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并定期通报。建立安全生产社会评价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公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评价机制,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社会代表人士、职工代表、群众代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评价。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职工、广大群众采取电话、传真、网络(电子信箱)、书信、走访等方式,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举报制度,规范举报管理措施,加大奖励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适应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各级网格化监管队伍,配足配强县级安监机构人员和装备,调整安监部门内设机构;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加强经济开发区、农民工创业园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根据各乡镇实际,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实行专人专职,逐步实现乡镇委托行政执法,加强基层专业执法装备;各村设立安全信息员;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激发各类社会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和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安全管理力量,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等工作,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三)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档案,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严格专兼职安全员队伍管理,制定相关行为规范和考核办法。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支持、引导企业进行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和安全管理创新,依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

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已达标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回头看”,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防护投入,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重点行业与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全面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中小学校、电力、水利、农机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展隐患排查,进行分类管理,对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治,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加强爆破作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推广先进开采技术、装备,继续推动非煤矿山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生产的道路,建成5家质量标准化企业。深入构建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全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控体系。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许可制度,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建档等制度。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运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加强放射性物品安全生产管理。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市场的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适度竞争以及烟花爆竹仓储规范的要求,控制零售经营户数量,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核定为3家。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零售店专柜设置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土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健全并完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完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防范监督体系。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方面的安全责任,完善建筑施工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抓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监管,防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完善县、乡两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村级交通安全员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接送学生车辆等的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各类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点)的排查与治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城乡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审核机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建立道路设计和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加大路面监控,严查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一步深入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卫星定位(GPRS)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水上交通:完善县、乡两级预防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村级交通安全员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对交通运输船舶、旅游船舶、采沙船、农民自用船舶的监管,淘汰老旧无证船舶。新建合法船泊22艘方便老百姓出行,2017年取缔花亭湖内所用不合法采沙运输船舶,成立合法的采砂运输公司。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水面浮动设置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要求,严格落实许可制度,临时搭建水上项目要进行审批、安全评估,建立水上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水上安全形势平稳。

消防安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安全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装备和消防安全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对建筑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城中村、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区域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工作,加大专职消防队培训力度,落实联防联勤制度。

城镇燃气:加强燃气危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经营企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合理规划车用燃气充气站的建设。推广使用工业、民用燃气报警器和民用安全型燃具。强化对油气管道、埋地管道的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严防建筑施工作业导致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食品生产: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配置消防设施,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加强用电设备设施巡查监控,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和防触电装置,烘制、油炸与高温的设施设备和岗位,采用必要的防过热报警切断和隔热板保护设施。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季节性生产特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使用、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整合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粉尘防爆:突出金属、木制家具、塑料制品、粮食、茶叶加工等生产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定期检测,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规范清理粉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加强职工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培训。坚决取缔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的涉尘涉爆企业,严厉打击粉尘超标作业、存在各类明火、违规使用作业工具和员工培训不合格、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行为。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抓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作业检测,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厉打击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等行为。严格落实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校园安全:突出抓好学校在建工程、校舍、围墙、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学生集体活动等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校园周边交通道路、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资格审查,重点学校逐步配置校车。强力整治排查校园周边私搭乱建、摆摊设点等妨碍学生安全行为。加强防溺水、防踩踏等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员队伍和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强化食堂和营养餐监管,建设“安全食堂”。

旅游:突出抓好旅游景区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索道、吊桥等专项整治。加强旅游社、游客聚散地、大众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农家乐安全管理。着力整治景区交通道路隐患,加强景区内步道、护栏、消防设施等配套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旅游运营车辆安全条件资质审查。严格新建旅游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审查,严禁不经审批乱上项目。

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农用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建立、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实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制度,鼓励专业机构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及代管服务。建设完善县级重点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民爆器材:完善民爆物品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民爆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开展民爆物品行业隐患排查与整改。严格规范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深化其他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严查严打、严防严控,从源头上化解事故风险。

(五)积极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分析掌握我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本情况,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积极在全县开展以粉尘和剧毒物品危害治理为主题的专项行动,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家具制造、食品生产等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防控,把消除和减少行业场所职业危害作为重要内容,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要求企业按时、按要求、按内容如实上报情况;落实企业负责人为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切实健全和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大力开展全员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规范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危险因素告知义务,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严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六)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建立县、乡、村等多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治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水利、电力、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主管部门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健全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事故隐患实施重点跟踪、挂牌督办、限期治理。

(七)强化城区公共安全监管。加强对城区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区公共安全危机。明确建设、交通、电力、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城区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县直有关部门应编制和实施城区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加强对城区交通、城区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城区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

(八)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扶持企业推广运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等科技新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鉴定平台,充分利用技术鉴定开展事故调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机制,推广重点行业和领域急需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强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加大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淘汰力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县级安全生产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安全生产企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相关系统功能完善与维护;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九)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建设,组建县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培育1-2家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完善财政补贴机制,扩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公益教育培训覆盖面;完善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责任制;建立教育培训教学研究机制,设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研究经费。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机制;强化对职业健康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效能;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培训;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方式。

(十)积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将市民安全教育纳入国民基本素质教育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机制,加强工会、安全生产协会、新闻媒体等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群众在交通、消防、治安、食品、环保、气象、家居等方面的安全素质,加强村、社区安全隐患治理,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力争建成10个市级安全社区,3-5个省级安全社区。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强化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经验,培育县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30家,鼓励创建国家、省、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强化学校安全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重点教育教学内容,经常性开展中小学生应急避险演练。深入农村开展农机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安全、自然灾害逃生等知识宣传教育,积极拓宽农村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加强农村安全隐患的治理。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工程。重点实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地各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组织对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等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

(二)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完善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完善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段,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和村级安全信息员管理制度,提高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村级安全信息员待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专用车辆、装备配置,改善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巡查机构办公条件。对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分批开展法律法规、新技术和现场检查执法等专业知识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岗位培训、进修、人员交流机制。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支撑工程。建立安全生产多媒体教育平台,利用声像影视、模拟情景演示、信息网络等技术,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模式;建设安全生产实训平台,利用机械设备、模拟仿真技术等强化重点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工程。推广安全生产技术工程建设和事故调查与鉴定工程建设。强化完善职业危害检测、职业危害技术研究、职业危害评价等手段,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强化职业危害基础数据收集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技术支持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危险化学品物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行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制度;完善全县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加强专职人员配备;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扶持规模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健全全县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全县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工作,充分整合风险、隐患、监控、事故、气象、环境等信息资源;建立县级应急救援基地。

(六)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安全生产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安全生产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企业信息查询、从业人员信息查询、特种设备信息查询、危险化学品信息查询、工伤认定信息查询、安全生产事故查询等功能,完善联合监管、专项整治等功能,实现安全生产诚信分级、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职业危害分级分类、事故灾难分析评估、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监管网上巡查等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太湖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考核权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及安全生产问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全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生产约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巡视、暗访暗查、人大政协监督、媒体监督,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二)树立经济社会安全协调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投资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三)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聘用制度。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四)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将安全监管、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宣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等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六)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实行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市场准入制度,对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条件论证、评价,确保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等符合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加强事故控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的作用。

(七)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责任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八)加强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机制,合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公开、透明。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及社区基层组织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九)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与考核。依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工程顺利完成。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本规划的内容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负责人和实施进度要求,定期公布进展情况。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由县安委办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的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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