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传承中华民族节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祭祀雅办、小事不办”的文明新风尚。特向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喜事新办。操办喜事中,不比排场,不比阔气,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不搭彩门。
1、酒席。结婚、生子简办酒席,不超过10桌。订婚酒席不超过2桌。酒席标准不超过10菜1汤,每桌宴席家庭自办不超过300元,酒店办理不超过400元。酒水每瓶不超过70元,每桌不超过2瓶。烟每盒不超过15元,每桌不超过2盒。
2、礼仪。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不提倡聘请唢呐戏班,提倡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文明风尚。
3、彩礼。不提倡收取聘金、彩礼,严格抵制高价彩礼。
4、随礼。一般亲友朋情随礼不超过100元。
5、用车。不超过6辆。
二、提倡丧事简办。倡导中华孝文化,文明祭奠,用礼祭方式操办丧事。不沿街乱搭灵堂灵棚,不在城区吹打鼓乐和鸣放烟花爆竹,不在出殡沿线撒纸钱。
1、酒席。下葬当天简办酒席,酒席不超过10桌。每桌标准不超过10菜1汤,每桌宴席家庭自办不超过200元,酒店办理不超过300元。酒水每瓶控制在50元,每桌不超过2瓶。烟每盒不超过10元,每桌不超过2盒。
2、礼仪。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不提倡聘请唢呐戏班,丧事提倡从简,时间不超过72小时。
3、随礼。一般亲友朋情随礼不超过50元。
4、车辆。不超过5辆。
三、提倡祭祀雅办。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家庭追思会、网络祭奠堂,以献鲜花、植新树等方式寄托怀念之情。
四、提倡小事不办。倡导生日、寿辰、升学、乔迁、开业等喜庆事宜不办或同亲属俭办庆祝。提倡通过一杯清茶、一声问候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和挥霍浪费。
太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