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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华镇脱贫攻坚工作 大排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09 作者:[打印][关闭]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11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及9月27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促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在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成效,经研究,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现将《天华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太湖县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村级核查表
   2.太湖县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入户核查表
 
                       中共天华镇委员会
                     天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天华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县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为确保大排查顺利推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紧盯年度脱贫任务,严格对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全面梳理所有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四个过得硬”要求(即聚焦年度目标,做到严把标准过得硬;聚焦问题整改,做到补齐短板过得硬;聚焦坚中之坚,做到出台实招过得硬;聚焦任务落地,做到拉紧责任链条过得硬),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排查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查实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及时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实现“再战再捷、争先进位”目标。
  二、大排查范围
  全镇所有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定点帮扶单位和帮扶企业。
  三、大排查内容
  围绕“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全面排查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精准帮扶、工作推进与脱贫成效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开展排查。
  (一)围绕“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开展排查
查“两该两不该”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存在贫困户“该进未进、该退未退”及“漏评”“错评”现象。实现动态调整常态化,坚决杜绝规模控制,对以上三类现象严格按照程序先行建立纸质档案,待系统开放后及时操作到位,确保真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错评及时纠正。
查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严格对照2014年5月8日《太湖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和每年动态调整文件,全面清查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贫困户识别程序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逻辑,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查公示、县审批公告”的程序(今年动态调整中的识别程序为“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民评议、县级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查并公示,县级审核公告),着力把好精准识别“源头关”;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定并公告、县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是否按照“有序、真实、公认”的要求做到退出精准。坚持“三必须一严追”,即有举报必须查、有疑问必须管、有错误必须纠,对因优亲厚友等导致扶贫对象不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查《扶贫手册》是否发放到位并填写规范。即《扶贫手册》是否发放到位,填写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签字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扶贫手册》信息是否与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一户一档资料、系统数据绝对一致,帮扶工作是否能够全面、规范体现,帮扶责任人信息是否准确,过程记录是否符合逻辑。
查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即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从进到出全过程,是否有识别和退出资料、有帮扶措施记载,工作程序是否符合逻辑;贫困村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清单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十大扶贫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分类建立项目清单。
查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村、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相一致,系统纠错是否全面完成,扶贫资金、项目录入是否准确。今年国家和省考核将把全国扶贫系统数据质量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各村要加强扶贫数据信息资料建设,强化扶贫信息清洗核查,全面提升扶贫数据质量。
(二)围绕“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开展排查
查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即扶贫资金是否投向贫困户,是否与脱贫成效挂钩。
     2.查扶贫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即年度所有扶贫资金和清理出的所有结余结转扶贫资金是否都明确到具体项目,资金拨付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是否存在资金沉淀和滞留现象,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比对清零”。
     3.查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建立了镇村两级扶贫项目清单,变“由上而下”为“由下而上”,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全面实行“户申请、村审核、镇审查、县审批”制度,确保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及时精准到位,是否对接群众需求,立足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对照政策开“药方”,对症下药,推动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
    4.查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查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户贷企用”模式是否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的原则,是否由贫困户签字贷款,是否签订了贫困户、经营主体、基层组织之间的多方协议,贫困户是否持有协议并知情,分红收益是否到位,监管是否到位。
  (三)围绕“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开展排查
查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即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是否建立年度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是否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工作推进过程是否有督查、调度,进度较慢的项目是否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
      2. 查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即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存在贫困户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现象,各类到户项目是否开工或完工,各类到户资金是否全部拨付到位,各类扶贫政策成效是否体现到贫困村、贫困户纸质档案。
查政策效应是否明显。即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是否增长,拟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已达标(达到或超过7.5万元),9月底前是否已到账,基础设施是否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是否提升;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是否增长,收入来源是否稳定,“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已脱贫户是否得到巩固提升、落实后续帮扶和联系跟踪等措施,确保该享受的政策继续享受,2014、2015年已脱贫户产业和教育资助是否做到全覆盖,拟脱贫户帮扶成效是否明显,未脱贫户是否相应落实具体帮扶措施,政策享受是否到位,扶贫手册等档案资料是否有过程记录。
查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即各村是否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是否组织贫困户集中学习宣传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脱贫政策是否做到家喻户晓、贫困群众人人皆知,尤其是对自身受益情况是否清楚明白。
  (四)围绕“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开展排查
查产业扶贫是否实现全覆盖。即产业扶贫是否覆盖了所有贫困村,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都安排了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对不具备发展产业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借助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代种(养)、寄种(养)”模式落实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是否都有生产经营收入或分红收益,要重点核查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属实、与项目库是否一致、资金补助是否按照标准与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查产业发展模式是否精准。即是否推行各类产业基地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做到因户因人施策。
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发挥。即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带动能力,是否吸纳贫困户就业,是否建立了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是否长期、稳定受益,且当年收益是否于9月30日前兑现到贫困户,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是否建立带动贫困户发展的详细档案资料。
查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即是否帮助贫困户选准产业发展项目,是否提供产业发展的相应帮助和服务。
查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即是否同等对待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同等安排并实施到户产业项目,是否全部安排帮扶责任人并落实帮扶责任,切实解决帮扶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五)围绕“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开展排查
查健康脱贫政策是否实现全覆盖。即是否进行了卫计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核查,贫困患者(2014年、2015年脱贫户除外)是否都享受了健康脱贫政策,2017年动态调整新增贫困户是否及时享受健康脱贫政策。
查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落实了“351”“180”政策,贫困户是否知晓健康脱贫政策内容,卫计部门是否将当年享受健康脱贫政策贫困户项目清单与镇、村实现无缝对接,及时告知贫困户并记入贫困户纸质档案,各村是否建立享受健康脱贫贫困户台账清单。
查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是否优化。即是否推行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是否都有乡村医生签约,签约医生是否按规定履约服务并在贫困户档案资料留有服务记录,每个贫困人口是否都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是否发放了健康服务证,是否落实了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贫困户健康服务相关资料是否与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一致;是否实行了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
  (六)围绕“搬迁不落一宅,全面安居”开展排查
查2016年搬迁户是否稳得住。即是否核查了2016年搬迁户的居住情况、就业现状、产业发展和收入状况,是否真正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查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否顺利推进。即是否核查了搬迁贫困户信息,搬迁户识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人均25平方米的建房标准,是否全部落实建设资金,9月底前能否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前能否全部搬迁入住,针对集中安置进度缓慢,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否采取切实可行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确保同步搬迁。
查危房改造项目是否落实到位。即危房改造项目是否按时开工,能否按时完工,是否对完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后的项目是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确因仅靠危改资金不能完成建房的最困难贫困户,是否因人施策,切实利用社会力量进行帮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查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七)围绕“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开展核查
查定点扶贫制度是否落实。即是否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各帮扶联系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和下设基层站所人员落实帮扶工作是否全面清理,是否足额安排帮扶人员并按照所联系村需求足额结对帮扶贫困户,强化帮扶工作责任,是否结合村情实际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包村单位和帮扶联系人是否落实了实质性的帮扶措施,对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是否做到了政策落实和帮扶措施全部到位,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是否满意,对一人帮扶多户现象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已脱贫户(含2014、2015年已脱贫对象)和未脱贫户是否也落实帮扶联系。
查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即驻村扶贫工作队是否全部到位,工作队员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是否全方位开展扶贫工作,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帮扶工作是否满意。
查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即是否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是否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是否开展了扶贫公益活动,是否认真做好“10·17”扶贫日活动准备工作。
  (八)围绕“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村”开展排查
查支持重点是否突出。即是否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方面优先支持贫困村,今年拟出列贫困村是否能够顺利退出。
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加强。即是否安排并实施了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和人畜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查基层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是否提升。即是否在基层基本公共教育、基层基础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基层残疾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查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即是否支持村级发展特色产业,是否推行农村“三变”改革,所有行政村是否都有集体经济收入,收入来源是否稳定。
  四、大排查方式与时间步骤安排
  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村、部门自查、镇级督查、检查。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制定大排查工作方案,召开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部署会议,及时成立排查工作专班,所有蹲村干部均列入各村排查工作组,其他帮扶责任人要参加所帮扶户的排查工作。各村排查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排查任务分解名单要上报镇扶贫办,2017年拟脱贫户是大排查的重点,镇蹲村干部及村扶贫专干必须一户不漏地上门排查。
  (二)大排查阶段(2017年10月23日前)。聚焦八个方面排查内容,逐村逐户逐项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大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逐户填写排查清单,各帮扶联系单位要与联系村紧密对接,组织帮扶联系人共同做好入户排查工作;承担十大工程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内容排查。排查清单需经排查人签字上报,严格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三)检查阶段(2017年10月27日前)。大排查结束后,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将组织对全镇14个村大排查成效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排查责任。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是省第三方评估验收、国家和省际交叉评估前的“考前冲刺”,是全面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检查,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一次检阅。镇蹲村干部及各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次大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带头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大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大排查期间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村、各单位大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规定动作不到位、弄虚作假、消极应对的单位和个人将开展专题调度。
  (三)坚持边查边改。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对照大排查工作任务,突出排查重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做到边查边改、真查实改,确保在10月23日前整改到位。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大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意见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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