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汤泉乡政府】通知:按太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令(第 2 号)要求:一、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春游踏青、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立即启动Ⅱ级响应机制,从2017年4月1日至4月8日起,一律取消休假。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乡包村包组干部到各自包保村组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的预防工作,各村巡查值守人员和应急扑救队伍要到指定位置驻防值守。三、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县督查组将深入防火一线不间断督查森林防火的措施落实情况。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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