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刘畈乡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帮扶工作融入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中,不断整合社会力量,细化帮扶措施,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2017年11月,清平村杨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东拼西凑履行完3万元赔偿后,这个本是贫困户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杨某一度自暴自弃,情绪极不稳定。为帮助这个贫困的家庭,鼓励杨某重新振作起来,接受改造,乡司法所、扶贫办、村委会帮助他家发展起养牛产业及茶业种植,让身处困境的杨某看到了希望,全身心投入到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劳动中。
社区服刑人员中,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身患疾病及年老体弱等原因而家庭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在少数。为解决他们家庭的实际困难,刘畈乡多次在辖区内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使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及家属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促使其在社区服刑期间安心接受改造,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该乡马畈村的许某,今年59岁,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3月27日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5年4月7日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在日常走访中,司法所发现许某妻子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仅靠许某务农生活,家庭十分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司法所积极与乡林业部门联系,充分发挥许某熟悉当地山情地貌、有丰富的林场工作经验的特点,成功帮助许某应聘上乡生态护林员和森林防火队员岗位,每年有固定的岗位补贴。许某及其家人十分感激,他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公益劳动,表示一定认真改造,争取早日成为合法公民。
刘畈乡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人,因犯寻衅滋事、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经营等罪而服刑,40岁以下占大半数。司法所根据不同犯罪类型因人而异的开展帮扶,对年轻社区服刑人员注重从心理疏导、树立信心、就业指导等方面进行,而对年龄偏大的社区服刑人员注重从家庭亲情修复、困难帮助等方面进行。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帮扶措施,旨在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
截止目前,刘畈乡累计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名,解除61名,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已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大部分在本地就业或务农,小部分外出务工,正在服刑的9名服刑人员服从管理,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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