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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刘畈乡年轻干部驻村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2 作者:[打印][关闭]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
    根据太湖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乡镇年轻干部驻村锻炼的通知》(组字〔20171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抓乡促村”工作要求,加大我乡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现就选派我乡年轻干部驻村锻炼安排如下:
一、选派人员
    1、栗树村党总支书记助理      
    2、九田村村委会主任助理    胡青霞
    3、马畈村村委会主任助理    马振华
    4、洪河村村委会主任助理      
    5、乐盛村党总支书记助理    胡刘伟
6、刘畈村村委会主任助理    殷玉娟
7、清平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选派乡年轻干部到村挂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
    二、工作职责
    主要协助抓好党建和扶贫工作,履行好以下四项职责:
1.宣传教育。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督促做好所在村远程教育站点播放、“万村网页”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业余党校、“广播村村响”、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作用,每年到村开展集中宣讲(上党课)不少于2次。
2.参与工作。主要协助村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抓实党建载体、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等,规范开展各级部署的党建活动;协助做好扶贫入户调查、建立工作台账、上报资料表格等业务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活动。落实“五必到村”工作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员议事会等重要会议时必到村,推进重点工作时必到村,村内有重要活动时必到村,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必到村,上级调研督查党建和扶贫工作时必到村),每周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每月不少于10天。
3.规范资料。按照“工作留痕迹、活动留资料”的要求,规范各种会议记录、各种台账资料,做到党建、扶贫工作开展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可看、可查、可考核。
4.联系群众。紧扣党建、扶贫、经济发展和乡风文明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进组入户访民情、听意见,宣传政策、释疑解惑,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认真记录《民情日记》,每年就党建、扶贫等工作向乡党委、政府提出2-3条意见建议,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三、管理措施
选派乡村年轻干部驻村锻炼,是推进村级党建和扶贫工作规范化、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乡、村两级都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必选课题”,认真抓好落实。
    1.强化教育培训。乡党委、政府将就党建、扶贫等工作不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和业务辅导,各选派驻村干部要积极参加。
2.强化工作督导。乡村两级应加强日常管理,为年轻干部驻村工作提供平台;了解乡镇年轻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党建、扶贫工作知识掌握情况。
3.强化激励约束。每年底开展年轻干部驻村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县农组办),注重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对年轻干部驻村工作中的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要表扬宣传,对作风不实、效果不好的要约谈整改,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中共刘畈乡委员会
                       2017413      
 
 
 
  
报: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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