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干部教育科长 李加福
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新《条例》,反映了新时期干部工作形势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做好干部工作特别是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纲,必须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标准更加完善明确。新修订的《条例》一个重要特征是工作标准明确、具体,利于基层掌握,便于实际操作。如在选什么样的干部、不选什么样的干部上标准进一步完善,及时吸收了习总书记有关好干部的20字标准。特别是对破格提拔干部有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新增加了破格提拔干部的德才表现、破格情形、提拔次数等具体规定,消除了旧《条例》由于此项工作规定不明,各地各级掌握的尺度不一,操作的空间较大,导致一些地方破格提拔干部乱象频出,群众反映强烈。又如干部考察工作,明确了考察干部的具体方面,各地只需进一步细化。
程序更加严格细致。新《条例》认真总结了2002年以来干部选拔工作的成绩、不足,对好的部分予以保留,对不足或不明确的部分坚决予以摒弃。如专门增加了动议章节、删除了酝酿章节。又如干部考察时查阅资料主要是指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并增加了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程序。再如对需破格提拔的干部,在人选讨论前或考察前该有哪些程序都有明确规定。再如对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要求“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有效防止一些地方干部提拔考察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
纪律更加严格认真。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要求,对拉票贿选、“裸官”等明确不得作为考察对象,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强化了领导责任和具体从事此项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为今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表述更加准确全面。新《条例》在用词上更加简洁、准确、全面,体现了朴实无华的文风和共产党人一丝不苟的作风。如新《条例》将“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改为“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明确了年轻干部首先要培养、而不仅是提拔重用;又如增加了“用好各个年龄段干部”的内容,有利于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杜绝年龄“一刀切”、层层递减的错误倾向。